为了规范校园卡的使用管理,根据《同济大学校园卡管理细则》第20条、21条的规定,现就过期校园卡集中销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2021年7月31日前(含)过期的校园卡(具体清单见校园卡综合管理平台https://yikatong.tongji.edu.cn)将在本公告有效期结束后予以清理, 本公告有效期30天。校园卡过期名单可在附件中下载和查看。
公示期间,持卡人可登录本平台,通过“我的校园卡”-“校园卡销户申请”填写银行卡信息,在线办理销户退款。
逾期未办理销户退款手续、且持卡人在财务处登记的个人关联银行卡信息已失效或财务处无持卡人个人关联的银行卡信息的校园卡账户,将根据《同济大学校园卡管理细则》规定,默认其同意将校园卡内余额捐赠给同济大学作为帮困基金等学校公益类用途。
本公告由信息化办公室、财务处负责解释。
工作日联系电话:
信息化办公室:021-65989006
特此公告。
信息化办公室
财务处
2022-09-19